我国在2010年出台对进口垃圾的法规出台了相当严格的条例,在两年里我国的进口垃圾量大幅度的减少,我国对各种垃圾的处理能力和技术相当缺乏;特别是对废弃电子产品处理的技术与设备的建设水平及技术参差不齐,部分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达不到申请基金补贴标准的要求,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对家电生产企业征收废旧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同时,废旧家电拆解企业将从基金中获得彩电、电脑85元/台,冰箱80元/台,洗衣机、空调35元/台的定额补贴。随即,又有“权威人士”在雾霭茫茫中向国内拥有废弃电器电子拆解资格的105家和拥有回收资格的1159家企业公开喊话伸出橄榄枝。
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只有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才可以申请基金补贴。而“正规军”目前还处于“吃不饱”的困境,经有关权威部门证实:100多个由环保部门圈定的“红顶商人”拆解处理企业竟然有近半数的产能处于闲置状态,国内废弃的旧家电绝大部分没有进入正规的处理企业拆解处理,而是由个体手工作坊拆解。按照2011年彩电等五类家电国内生产量来看,国家一年可以征收的废旧处理基金大约在30亿元左右”。又是一块30亿的“大馅饼”!足以令100来个翘首张口的“红顶商人。垂涎不已,同时令越来越多的旁观者感到迷惑!你有可能拿到一些政府部门从生产者(EPR)那里征收过来的补贴金,但你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是所有商人都无法跨越的滚滚洪流,与此相对应的是市场门槛越来越高,陷阱越来越多。那么,陷阱究竟在哪儿呢?
过去的10年里,我国进口垃圾的数量惊人;据统计在2010年我国废纸、废塑料、废五金、废钢铁、铝废碎料、铜废碎料等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际进口达4000多万吨。占国内回收量近30%。这中间还不包括统计口径不同遗漏的部分;目前国内各部委使用的名词也不同,环保部门称为“固体废物”,住建部门称之为“垃圾”,发改委在循环经济相关文件中使用“废弃物”一词,海关则是按具体货物名称,没有统称。 其中涉及到各个职能部门的利益,中国环境学会固体废物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聂永丰称。按照法律,废料进口即进口固废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允许进口的固体废物,加工过程中没有毒害;第二类是限制进口,包括塑料、废五金等,循环利用过程中会释放有毒物质,需要环保部门的进口批文才能进口;第三类是禁止进口的,主要是废旧电脑、电池、手机、线路板、打印机等。第三类也被称为电子垃圾,因其回收不完整,且电子废弃物中的重金属对人体和环境都有害,所以历来成为舆论讨伐的焦点;一般媒体反对的主要也是电子垃圾;许可证制度实行卡住了正规企业的进口路径,但电子垃圾的渠道并没有完全堵上。进口电子垃圾多活跃在港口附近,早期就游走在合法与不合法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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